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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2G06地块项目外幕墙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3-11-06 08:56:58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我要评论0

第一幕墙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NJ120965-12SG
南京宁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NO.2012G06地块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2]88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外幕墙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 位于雨花台区软件谷俞家桥商业地块,东至邓府路、西至安德门大街、北至宁双路、南至绕城公路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NO.2012G06地块项目5#楼外幕墙工程施工(5#楼幕墙面积:26000 m2;建筑物层数:12 层;建筑物高度:47.6 m;)
10、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26000 m2;幕墙高度:47.6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0年10月1日以来承建过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住宅除外)的幕墙工程施工,且幕墙工程合同金额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原件核查,缺一不可,公***、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所示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项目经理须取得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如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到场,或虽到场但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6.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项目经理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原件(包括建造师证书原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同时到场,否则,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为所报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并且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参保缴费证明,且需附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原件)

9.企业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原件核查,缺一不可,扫描件、公***均不视为原件。时间、造价均以中标通知书所示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10.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现金(不接受保函)),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认收到中标人按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1.投标人如果最终中标,必须将中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放至招标人处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退还。

12.投标申请人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证明性材料原件,并对所提供原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性材料无法证明其能够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某项或多项标准或条件时,则该部分材料将视为无效资料,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不予考虑。(所递交的证明性材料原件需单独封装,密封要求除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另需附提交《原件明细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性材料的原件,都应附相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实反映在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13.本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评审。各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后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封袋上必须注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相关承诺书原件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中。(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需单独封装,密封要求除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另需附提交材料原件明细一览表。)

14.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相应的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1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6.本项目外幕墙工程共有两个标段,其中本项目外幕墙工程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本项目外幕墙工程二标段的中标人。

1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西侧南京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36室。

18.本标段资格预审收取费用:100元。由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递交方式:现金。

19.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1月5日9时3分到2013年11月12日9时3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宁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186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东边门310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73179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恽虹、鲍雪婷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288775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01684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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