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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住宅设计规范》8月1日起实施 更具灵活性人性化

2012-07-30 11:49:44 作者: 来源:新浪地产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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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即将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范从具体实践出发,在旧规范基础上在诸多方面的进行了完善,将对相关产业产生巨大影响。

  新规范变化多 对建筑住宅相关产业影响巨大

  新的《住宅设计规范》较之旧的版本变化较大。原有规范中一些已不适用的条例,在新的规范中停止了使用。包括原总则中: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的概念停止使用,住宅按层数划分方法停止使用。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删减,薛峰也做出了解释,“原来面积是按标准层,结果算完之后,发现与房管局算出的面积相差很大。因此本次修编以住宅整栋楼建筑面积为计算参数,而不再以标准层为计算参数,让这些规则统一起来。”

  另外,停用“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也是本次修编的一大重点。新规范中还停用了三项指标: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原规范中与标准层面积相关的各种计算和指标也不再使用。薛峰称“使用系数不能全部反应住宅的问题,而且大家讲的概念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开发商甚至认为是公摊率,”所以“为了防止混淆,我们进行了原则性修改,取消了‘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这项指标。”

  新的规则中明显的一大变化还包括取消了住宅套型分类的概念。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变化,薛峰称是“因为套型的分类,依然有着计划经济的影子,现在不可能了,没有这种事情了,所以就全部取消了。而新规范中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的面积均有相应的减少,一方面是因为现在我国中小套型的政策与市场的导向,另一方面是住宅部品技术集成化及各种住宅部品、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各功能空间尺度的要求也相应减小。同时,我们也应该改变一个观念,并不是房子大了就好,舒适、适用才好,还有些问题,需要再后面去解决。”

  在新的规则中,同样也新增了许多概念及规则。包括新增了凸窗概念。“凸窗既作为窗,在设计和使用时就应有别于地板(楼板)的延伸,也就是说不能把地板延伸出去而仍称之为凸窗。凸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地面应有一定高度。”还新增了“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置采暖;设施套内采暖设施应配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除此,在日照、天然采光、 遮阳、隔声、降噪、防水、防潮、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也做出了新的规定。

  由此可见,新的规范更具灵活性、实践性,同时更加人性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赵冠谦就表示“这次规范编得更人性化、更注重人的安全,虽然有的地方放宽一些,有的地方严谨一些,但是总的目标是朝着发展的方向在演进”。

  适应时代发展 住宅设计规范适时更新完善

  目前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自1999年起施行至今已超过 10 年,2003年版完成局部修订,执行至今也已有8 年,在我国住房商品化的全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随着我们经济持续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在过去的十年中也经历了“黄金十年”,住房市场发展极快,住房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住宅品质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由此原有规范的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需要修改并补充新的内容;近年来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规,在表述和指标方面有所发展变化,需要对本规范的相应条文进行调整,避免执行中的矛盾。

  就此问题,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总建筑师、总部第一设计研究院院长薛峰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由于近几年住宅产业的迅速发展,使行业的标准规范与发展速度相比,出现了脱节,原规范中有很多条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现在住房发展过程中,开始建设大量的保障房、公租房,积累了很多的问题,其中包括相互规范之间的矛盾”,应在新的规范中“尽可能减少矛盾,使它们相互适应、对接”。

  所以本次新的《住宅设计规范》的颁布,完全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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