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第一幕墙网 -> 资讯 -> 展会 -> 展会学堂

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企业服务

点击排行榜

岁末盘点:2011年玻璃行业十大关键词 8962
2012 房地产业仍将拉动门窗幕墙业 8562
中国建筑业:加入WTO世贸组织十周年 7752
解析2011年度建材行业凸显的八大现状 6558
沙滩上的“硅梦”:中国光伏企业有无 6270
2012塑料门窗成国家“十二五”规划重 5603
关注产业链 门窗行业2011年十大新闻 5570
四大亮点闪耀门窗展 展品瞄准智能、 5534
53亿财政支持建筑节能改造 建材迎良机 5439
第二届华北钢结构产业发展研讨会年会 5249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门窗幕墙技术交流研 4911
金晶携Low-E玻璃亮相住交会 力推建筑 4881

推荐图文

政策变化

价格行情

TOP

国际展览会公约(十一)
p; 
    h) 批准国际协议草案;   
    i) 任命秘书长。   
    第二十九条   
    1. 主席由全体大会以秘密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缔约国政府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2年。在任期间,他不代表本人所属国家。主席可以连任。   
    2. 主席召集并主持全体大会会议,确保国际展览局正常运转。如主席缺席,其职能由主管执行委员会的副主席代为行使;如该副主席亦不能行使此职能,则由其他副主席中的一位按当选顺序代为行使。   
    3. 副主席应由全体大会从缔约国代表中选举产生,其执任性质及任期,特别是其分管的委员会,均由全体大会决定。   
    第三十条   
    1. 执行委员会由12个缔约国的代表组成,每个缔约国推选一名代表;   
    2. 执行委员会应:   
    a) 为展览会所展示的人类奋斗确定分类标准,并使其不断更新;   
    b) 审查所有要求注册或认可展览会的申请,连同该委员会的意见一并提交全体大会通过;   
    c) 执行全体大会赋予的任务;   
    d) 向其他委员会征询意见。   
  &
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尾页 11/16/16
(2)
 
(6)
 
上一篇接待礼仪经典总结 下一篇有展览王国称号的是哪个国家?
Tags:国际 展览会 公约 责任编辑:第一幕墙 TOP↑
第一幕墙网声明:本网凡注明出处为“第一幕墙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第一幕墙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755-83785645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第一幕墙网"。本网未注明出处的,均从互联网收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第一幕墙网联系。

幕墙招投标 【每日更新】

合作单位列表

门窗幕墙设计研究所

幕墙设计、幕墙顾问、幕墙招投标、幕墙深化设计、幕墙咨询! www.facade.com.cn

锐拓幕墙工程顾问

独立第三方幕墙顾问机构 www.ratoy.com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直属的大型国家综合甲级设计院! www.sadi.com.cn

我要评论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第一幕墙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账号:密码: 注册忘记密码?

《幕墙易》杂志精选

最新供求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