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争抢某一展览会或某一行业的展览代理权是竞争的主要手段
由于一些展览公司无法进入组委会,但总是做下级代理获取不了更大的经济利益,为寻求进一步的发展,他们充分利用手中的既有资源,在某一地区某一市场寻求中国总代理的资格,这样只要有中国企业要求参展,或有展览公司要求参与,展览会的主办方按协定必须把参展企业转给总代理,从中赚取了大量的代理佣金。只是做国外展览会的总代理并不是那么容易,首先要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国参展企业,这就需要大力宣传国人并不是很熟悉的展览会,宣传费不是一笔小开支。其次总代理的年限也不是无限制的,招展不好不能续约,等于前几年的努力前功尽弃,为外国人免费提供了中国企业名录。但在佣金和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中国的展览公司都以做某个展览会总代理为荣,似乎拿到了总代理权就拿到了金矿的开发权。在对外宣传上冠以总代理的头衔,以提升公司的实力。只是往往有些小的私营展览公司无法办理贸促总会的复核批件,没有正规的运输途径,努力做了一二届往往收效甚微,反过来国外的展览公司还可以在众多的展览公司里继续挑选总代理。
